17万
52万
——解答来信疑惑(三百一十四)2019-06-12
问:我们明白万般带不走,只有业随身。我们临命终往生之前,发愿把自己所有资产全部裸捐,用于弘法或者奉献给社会所需,全部不留给子女,这样的做法,与不发愿,把全部资产留给儿女,由儿女支配,有什么区别?
答:一个是直接行善;一个是交给孩子处理,孩子不行善就没有善。
目录:☞ 解答来信疑惑300-349_集锦
目录:☞ 解答来信疑惑(分段)_集锦
使用道具 举报
首页|手机版|≡六度般若≡
GMT+8, 2025-7-4 19:21 , Processed in 0.097168 second(s), 22 queries .
X3.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