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7万
52万
——解答来信疑惑(一百六十一)2017-05-12
问:朋友(顾客)和他的朋友,以前我做装修房子时给他们的屋子装修过,那时大家还没修心灵法门。这次在新加坡法会我看到这位同修顾客,见面才知道大家修心灵法门,请问我可不可以给名片这位同修顾客,再给多一张名片叫同修顾客拿给他的没修佛的朋友?这样会算是敛财吗?
答:可以随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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